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科(合署)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正确执行国家和学校工资、津贴、福利和保险等薪酬待遇政策。 2.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全校教职工薪酬福利规划。 3.配合校内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校内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起草分配方案并组织论证、试点、总结和实施。 4.负责教职工日常工资调整、审批和管理。包括各类人员工资发放和调整、核算新增人员工资、职称(职务)变动核算。薪级工资和岗位津贴调整、发放和审批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调整。包括新增、减少和个人信息变动等情况。 7.负责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基数核算和申报、死亡教职工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的核算、教职工工伤认定申报等。 8.负责学校教职工薪酬数据维护、人员经费预算、绩效工资总量申报、劳动工资统计分析、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9.负责接受江苏省劳动监察总队的劳动用工年检。 10.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