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机构设置
部门介绍
领导分工
联系我们
服务大厅
入职办理
请、销假办理
证明办理
正常退休办理
延缓退休办理
退休返聘办理
离职办理
兼职教师办理
试用期考核
在职/收入证明
教职工年度考核
岗位变动办理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每周工作安排
党委教师工作部
部门概况
政策制度
师德教育
师德监督
人事处网站后台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部门介绍
教师风采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信息平台
人才招聘
党委教师工作部
图片新闻
公告通知
工作动态
你的位置:
首页
人事处网站后台
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18
2022-01
江苏理工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
23
2023-08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及要求(一)青年科学奖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二)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
25
2023-05
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常高校可申报“龙城十佳教授”项目,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推荐指标全市高等院校(含校区)正高职称在岗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全职在常工作至少3年,获高级职称至少3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共评选10名,每所学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锐意创新,取得突出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热心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
09
2023-05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学校在职的工勤人员(含在编和社会化管理职工)。二、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思政、通识、岗位技能提升三大类课程组成。技师、高级技师40课时/每年,其中思政12课时、通识12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6课时;其他等级工勤人员24课时/每年,其中思政7课时、通识7课时、岗位技能提升10课时。三、培训程序和完成时限1.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填报附件3:《常州市2023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报名册》,电子表格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391459032@qq.com。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2.网上报名。2023年的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统一在“江苏工勤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进行。学员登录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考网(简称常州工考网http://czks.czrsj.cn:8002 ) ,点击“继续教育入口”,通过“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进入“云平台”,通过身份证及身份证
20
2023-04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主管的高校以及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每校(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推荐人选须为在岗在职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若无合适人选可不申报。二、选拔条件和范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具体选拔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推荐人选须是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含外籍)中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选拔程序推荐。重点推荐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项目、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等领域涌现的优秀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
14
2023-04
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2023年江苏理工学院特聘教授招聘公告江苏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省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学校各类校舍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3亿元,中外文藏书190万余册。设有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部等20多个教学科研单位,建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学院、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2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和智能医疗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学院等9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招收教育、机械、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含留学生)、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专任教师近12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71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540余人,博硕研究生导师200余人,聘请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
28
2023-02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4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二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
12
2023-01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理工人〔2018〕109号)和《关于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人〔2022〕45号)文件精神,经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学校研究,确定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18个(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附件2)《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计划抓好2023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相关工作落实。附件:附件1 2023江苏理工学院年短期境外专家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2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短期境外专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1月12日
25
2022-10
关于开展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江理工人〔2021〕137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附件2 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xls附件3 中吴青年创新人才申请书.doc附件4 中吴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10
2022-10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好教师“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的标准,经学校研究出台了《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深入做好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贯彻文件要求。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将师德师风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于教育教学各方面。通过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江苏理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机构要结合实际抓好文件宣传解读,确保广大教职工人人掌握、人人践行。二、排查师德师风风险隐患。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研判分析本单位师德师风形势,密切关注教职工思想动态和舆论导向,加强
29
2022-09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条件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二、时间安排1.各二级学院(部门)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04
2022-09
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2022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8个教师节,主题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2〕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3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庆祝2022年教师节各项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安排1.主题党日活动。教师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迎接党的二十大,培根铸魂育新人”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感悟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历史性成就,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2.典型事迹宣传。教师节前后,通过广播、报纸、网站、“三微一端”等媒体宣传平台,集中宣传表彰教师在教书育人日常工作和抗击疫情等重大活动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事迹,讲好江理工师德故事,让身边人讲好身边事、用身边事激励身边人,让感人事迹广泛传播、深入人心、引领风尚。3.召开表彰大会。9月8日,召开“庆祝第38个教师节表彰大会”,表彰近两年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的集体和个人、从事教育
21
2022-06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对象为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级教学名师申报者应为在聘教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为在聘教授或取得任职资格三年以上的副教授。双肩挑人员在学科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申报。二、选拔数量及推荐名额2022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3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不超过6名。各二级学院可推荐校级教学名师不超过1名、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2名,超过1名的请排序推荐,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选拔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综合教学质量考核均为优秀;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或省、市教学比赛奖
27
2022-05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和条件(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二)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二、推选名额江苏省有2个候选人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明确我校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岗位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要倾斜支持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二)注重对推荐人选事迹的发掘,事迹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57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
/
5
跳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