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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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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龙城十佳教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常高校可申报“龙城十佳教授”项目,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推荐指标全市高等院校(含校区)正高职称在岗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副高职称),全职在常工作至少3年,获高级职称至少3年(截至2022年6月15日)。全市共评选10名,每所学校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学风端正、锐意创新,取得突出的教学与科研成果,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热心学科发展和社会服务。4.积极承担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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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2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在2021-2022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抗击疫情、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二)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急难险重、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二、推选名额全省计划遴选“202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20名、“2022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不超过1名。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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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事项明确如下。一、申报条件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一)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六)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已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考试。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七)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免测)。二、时间安排1.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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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
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14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2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333工程”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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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8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19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表(一式二份)、期满总结报告、考核完成情况对照表、相关成果支撑材料(需审核签字盖章)以及目标责任书等材料纸质稿报厚德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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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
关于做好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江理工人〔2016〕170 号),现就做好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8年获批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因访学等原因无法参加考核人员,应提交延期考核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延期考核,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养期内辞职或不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由培养对象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不再进行考核。二、考核内容依据《江苏理工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双向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期内(2018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师德表现、教学科研、经费使用等情况。三、考核程序1.培养对象填写《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2018年校级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养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处;3.人事处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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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07
2021-10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28
2021-09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理工人〔2021〕137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中吴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8
2021-09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双创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理工人〔2021〕135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双创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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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
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2021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7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8号)文件精神,围绕“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本着隆重、简朴、务实的原则,认真做好我校庆祝2021年教师节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活动安排1.主题党日活动。教师节前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师德专题教育,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一次“赓续百年初心,担当育人使命”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建党初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2.优秀教师事迹宣传。教师节前后,通过广播、报纸、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宣传平台,集中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展示新时代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不断激发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3.评选表彰。教师节前,结合省市相关优秀教师、师德标兵、“龙城十佳教授”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典型选树和事迹宣传,挖掘教师身边的榜样,带动感召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的事迹与精神,学习热爱教育的情怀与坚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4.主题沙龙。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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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关于做好首批教育世家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教育世家推荐工作通知》(苏教办师函〔2021〕19号)精神,现就开展首批教育世家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每所高校限推荐1人。各单位限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 连续3代有家庭成员(范围界定详见《首批教育世家推荐表》填表说明)从事教师工作,且长期耕耘在教育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接力奉献;3. 师德表现良好,教学业绩突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人民群众认可。三、推荐工作要求1. 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2. 要注重家风传承,加强事迹材料梳理提炼,内容实事求是,事迹真实感人,语言言简意赅。3. 要严格程序、标准,广泛动员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甄选,严格推选。各单位推荐材料请于7月6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厚德楼325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3104,邮箱:32767902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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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年度师德专题教育,弘扬新时代高尚师德,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经学校研究出台了《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做好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抓好文件学习贯彻。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办学根本和发展基石,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机构要结合实际抓好文件宣传解读,确保广大教职工人人掌握、人人践行。二、扎实开展师德专题教育。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精神,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的重要论述、“四史”学习教育、师德优秀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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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江理工委教〔2021〕36号关于印发《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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