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校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雇员制聘用人员。优秀教师在全校专任教师中评选,包括教师岗、实验教学岗、专职辅导员岗人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专任教师外其他人员中评选,包括其他专技岗、管理岗、专职科研岗、工勤岗人员;重点评选在一线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名额

2020年全校共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72名,其中,优秀教师不少于55名。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名额为上限。

三、评选条件

(一)来我校工作满两年,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依法治(从)教,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品行高尚,甘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学校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本次评选重点考察拟推荐人选近两年在以上方面的实绩。

(四)担任副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曾获得以上劳动模范、师德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推荐。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由各基层党组织按程序指标范围内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须排序),其中优秀教师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本单位专任教师的5%,推荐名单在本单位不少于5天。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专辅导员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指标单列,5%基础上额外增加1名,其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优秀教师由学生工作处组织推荐。

(二)学校评审。拟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审,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人员名单。

(三)实施表彰奖励。拟于9月上旬向受表彰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江苏理工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江苏理工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以及推荐人员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厚德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sibin@jsut.edu.cn。

联系人:司斌;联系电话:0519—86953104

 

附件:1.江苏理工学院2020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苏理工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

      3.江苏理工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通知附件.zip

 

 

 

                   中共江苏理工学院委员会       江苏理工学院

                           2020年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