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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
2024-02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rar
18
2024-02
关于开展2024年职称系统预报名人员网上填报和二级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31
2024-01
关于第九批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第九批国家级青年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开展第九批国家级青年项目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一、申报条件和要求本次申报参考去年文件,如有意申报老师,可到厚德楼人事处326查阅摘抄相关通知。相关通知不得拍照,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传播和发布。二、申报名额:我校可申报自然科学、工程领域1名、领军人才1名、青年人才1名。三、推荐程序: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四、时间和要求:如有意申报的老师,可到厚德楼人事处326室查阅文件,1月31日下午4点截止。人事处 2024年1月31日
30
2024-01
关于公布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
附件:江苏理工学院教职工2024年度进修计划汇总表.pdf
24
2024-01
关于选聘常州市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通知
18
2024-01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教学名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和《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2024年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支持100名省级教学名师,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每个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二)基本条件。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普通本科院校人选一般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三)限报要求。现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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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关于拟申报2024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17
2024-01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和《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及条件(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6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每个学院每个学科限报1至2名,实行限额排序推荐,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参评。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再次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二)经费资助。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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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关于对我校兼职教师进行核查整顿的通知
附件:兼职教师核查整顿情况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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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关于做好江苏理工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25
2023-12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07
2023-12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贯彻落实《江苏理工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理工委教〔2021〕121号)、《江苏理工学院“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江理工委教〔2022〕58号)及《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理工委办〔2022〕39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师德师风监督预警机制,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现就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师德师风监督工作。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3.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有关规章制度。4.本人自愿,身体状况、时间、精力上能适应监督工作需要,能正常参加师德师风监督工作。二、工作职责及内容师德师风监督员需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二级单位党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熟悉国家有关师德师风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学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2.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思考和研究,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参加学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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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为贯彻落实《江苏理工学院2023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点》(委教〔2023〕1号)文件要求,持续巩固我校师德专题教育成效,落实监督管理机制,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下半年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教师节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作为共同价值追求,持续践行落实,推动教师自律自强。激励广大高校教师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持续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齐抓共管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个人自学等形式,有效使用好《江苏理工学院教师师德手册》第二版(电子版,附件1),学习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先进典型及师德失范案例。做到广泛传播,人手一份。三、选拔师德师风监督员,完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贯彻落实《江苏理工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江理
01
2023-12
关于做好2023年出境研修教师返校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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