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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5
2024-04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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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 “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单位:现将《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和条件(一)遴选对象。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二)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二、推选名额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进行遴选,选出50位“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不超过1名。三、有关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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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0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2021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评价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该批次培养对象总数的30%。三、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22日前将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期满考核表(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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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享受政府某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享受政府某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开展国家级享受政府某项目选拔推荐工作。一、申报条件和要求省教育厅明确要求,相关通知不得拍照,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传播和发布。如有意申报老师,可到厚德楼人事处326查阅摘抄相关通知。二、申报名额: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三、推荐程序: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四、时间和要求:如有意申报的老师,到厚德楼人事处326室查阅文件,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6953103;查阅文件截止日期:4月2日下午5点;提交材料截止日期:4月9日。人事处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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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申报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学校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快集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常人才〔2022〕2号),为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1.由在常高校引进;2.新引进或离开常州3年以上再回常州人才;3.获得博士学位;4.没有享受过“龙城英才计划”其他政策支持;人才在与引进院校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境外知名高校名单:人才引进年度,人才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院校位列《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或QS世界大学排名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世界200强高校名单。国内知名高校名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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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上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学员使用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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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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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19
2024-03
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附件1-4.zip
19
2024-03
关于开展我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方院校专业师资定向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3.zip
18
2024-03
关于2024年度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同行专家送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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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现开展第九批国家级教学名师申报工作。一、遴选条件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近6学年(2018-2024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非现任校级领导,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如有意申报的人选,可到厚德楼人事处326查阅摘抄相关通知。相关通知不得拍照,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传播和发布。二、遴选名额:我校可推荐1人。三、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四、时间要求:如有意申报的人选,可到厚德楼人事处326室查阅摘抄相关通知,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6953103,3月11日下午5点截止。人事处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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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
关于报送2024年教学、实验岗位外其他各类岗位用工需求的通知
各单位: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用工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现有员工情况和教学、实验岗位外其他各类岗位用工需求。现将此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报《2024年教学、实验岗位外其他各类岗位用工需求报告》(见附件1),具体包括:本单位目前员工情况、用工计划表等。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规范用工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单位不得私自用工,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厚德楼人事处325。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3105关于报送2024年教学、实验岗位外其他各类岗位用工计划的通知.zip人事处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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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
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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