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江苏理工学院公开招聘其他专技工作人员公告自2023年3月8日发布后,应聘者报名踊跃,在此,我们向所有应聘者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招聘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名单
根据公告中确定的相关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和应聘者信息,我校对1-8号岗位应聘人员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岗位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取消此次招聘岗位。岗位2-8通过资格审核的具体名单公布详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请确认参加考核者于4月12日16:00前扫描附件3二维码,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表单,以便安排考核事宜,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考核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要求
1. 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请岗位2-6的应聘人员于7:45前至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钟楼区北直街35号)412室进行资格复审;岗位7-8的应聘人员于8:00前至江苏理工学院54-1号楼215室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请按顺序装订排列: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纸质打印的报名缴费记录;
④岗位2-3应聘人员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4-5应聘人员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应聘者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
1. 岗位2-6笔试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相关考场进行笔试。
2. 岗位7-8试讲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专业技能测试开始时间为当天下午14:00。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相关考场进行试讲、技能测试(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考核说明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 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笔试(试讲及技能测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查阅。其他人员考核成绩及排名可来电查询。
3. 人事处联系人:徐老师 0519-86953100
沈老师 0519-86953103
江苏理工学院
2023年4月6日
附件1:2023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xlsx
附件3: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