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38点击数:2835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加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广大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6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压实各基层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行动

(一)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教师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经师”和“人师”统一的“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带动学生成长的生动实践。

3.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教师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好“三会一课”,使教师党支部成为涵养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二)实施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

1.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宣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

2.学习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师德规范。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专家学者、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开展准则宣讲、案例解读,开展十项准则学习讨论等,帮助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提升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坚持全员全覆盖。

(三)实施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

1.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要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犯罪行为,高校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

2.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惩处,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强化协同联动。

(四)实施关键群体“教育提升”行动

1.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针对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开展思政课教师培训,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安排专门课程、组织全员研讨,筑牢思政课教师遵规守纪的底线意识,形成模范践行“六要”标准的强大共识,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群体的表率作用。要把提升思政课教师的能力素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思政课教师政治素质提升和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思政课集体备课制度,分课程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组织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开展教学大练兵。

2.开展思政课教师队伍自查自清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结合“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治”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对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问题“拉网式”进行排查并做好整改工作。对于过往工作、在学期间存在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的人员,严防进入思政课教师队伍;对于在信念信仰、政治纪律、学术诚信、思想道德等方面突破底线的人员,通过转岗、解聘、辞聘等方式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

(五)实施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行动

1.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传达通报教育部公布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科技部公布的科研诚信案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处的不端行为案件等,落实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制度,定期梳理和曝光师德违规问题。

2.开展警示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学校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集、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

(六)实施榜样引领“典型赋能”行动

1.做好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等优秀教师推选,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形式的教师表彰活动,通过荣休仪式、青年教师入职仪式等选树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运用媒体展示、事迹宣讲、师德报告、育人感悟、文艺作品创作等方式讲好师德故事、注重师道传承,形成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2.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学习教育。各基层党组织要主动向教师推荐精品素材(包括《为了和平》《跨过鸭绿江》《山海情》《觉醒年代》《中国》《黄大年》《一生只为一事来》等优秀资源),创新开展国情研修、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强化日常教育浸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分类施治、精准施策,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实效。强化正面引导,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负责本单位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要周密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注重学习实效。于2023年6月6日至7月20日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教师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教师培训学时。(详见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工作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要认真梳理总结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锲而不舍推动整改。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需形成一份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报告建议提纲见附件1)、一至两项师德师风建设典型工作案例(每项案例不超过800字)。

(二)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持对师德违规行为“零容忍”,形成一份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汇总表见附件2)。

(三)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督促教师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平台学习开展情况需写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请于7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版及word版)至邮箱1968617506@qq.com。联系人:周老师,办公电话:3369


附件:

附件1 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总结报告建议提纲.docx

附件2 师德违规问题核查处理汇总表.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