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2022-2023年度工作中,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二)遴选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对象。
二、推选名额
全省计划遴选“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20名、“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提名奖20名,分配我校推荐指标为不超过1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广泛宣传,认真挖掘,精心甄选,严格推荐,好中选优。要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切实把实绩优秀、事迹典型、群众认可的优秀教师代表推选出来,确保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
(二)注重对推荐人选事迹的发掘,事迹要做到内容详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事例,可读性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主动通过电视、电台、纸媒、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大力加强推荐人选事迹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三)请各单位于5月8日17:00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1968617506@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6953369。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附件.zip
江苏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25日